以朱治国为镜:格尔木做法事
日前,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,追授朱治国同志“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”称号,并在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格尔木做法事。“以人为镜,可以明得失”,其实不仅仅是广大组工干部,每一个共产党员、党的干部,都要以朱治国为镜,经常照一照,认真找一找,从而在学习榜样、争当先进的同时,不断去掉自身的“小”。
《论语·子路》中说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: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格尔木做法事。”意思是:当政者本身言行端正,能做出表率模范,不用发号施令,大家自然起身效法,政令将会畅行无阻;如果当政者本身言行不正,虽下命令,大家也不会服从遵守。作为一名党员,尤其是一名党的领导干部,朱治国从格尔木市调到省委组织部工作,妻子屈敏还在格尔木的电视台当播音员兼记者。异地两年,他没为妻子调动找过一个人。正是这样的身体力行、身先士卒,影响、感染着无数人——在格尔木市政府办公室,有一名司机,是朱治国十几年的好友。有人劝他:“没有功劳有苦劳,找朱部长打个招呼,转个岗位,干啥都比开车强。”老友了解朱治国的性格,断然回绝:“他从不会用权力为朋友谋私利。”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!以令率人,不若身先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朱治国那样,不仅工作上干在一线,冲在最前,时时处处为大家做表率,树标杆;更要在廉洁自律上,在秉公用权上,坚决做到:要求别人做到的,自己先做到;要求别人不做的,自己先禁绝。唯如此,才能以上率下,不言而信,从而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、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联动效应!
“教者,效也,上为之,下效之格尔木做法事。”从林木喜以谷文昌为镜,虽长期担任县委组织部部长等职,却没有“关照”过一个亲人,到想把在外地工作的妻子调回西宁以便照顾上学的孩子的某干部,闻听朱治国身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,却从不动用公权为家人调动工作而汗颜,都说明:党员、干部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就会成为一面镜子、一面旗帜,激励他人跟着学、照着做。
法事类型如下:
01.化解太岁法事; 02.升官晋职法事 ;03.文昌考试法事; 04.偿还阴债法事; 05.开财门补财库; 06.助种生基法事; 07.催子受孕法事;08.开运转运法事;09.催财发财法事;10.化解童子法事;11.化解小人法事;12.小儿平安法事; 13.超度亡灵法事; 14.超度宠物法事; 15.超度婴灵法事;16.祈福许愿法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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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咒类型如下:
01.财运符; 02.太岁符; 03. 回心符; 04. 护身符;05. 学业符;06. 开运符; 07. 桃花符; 08. 偏财符; 09 .小人符;10 .事业符;11. 去疾符; 12. 健康符;13. 平安符;14 .和合符;15.定制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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