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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法空相的十种譬喻 | 莫对无常的幻相,生起无妄的情执:墓相

栏目:符咒 作者:道教符咒法事法术网 时间:2022-10-24 00:13:30
庄严精美的佛造像墓相,留落下无常迁变的岁月痕迹 在般若经藏之中,佛陀为了便于听法之人能够闻思信证一切有为法,皆因缘和合空无自性的义理,曾说过十种譬喻来善说之墓相。 十种譬喻的第一种,是诸法(一切有为法)如幻墓相。 在般若经藏中所提到的有为,乃是因缘造作的意思墓相。因缘可以方便理解成条件,比如说我们常见的树林,树林是由许多树木排布而成的,为了便于我们称呼诸多树木排布在一起的形态,于是我们人为施设了一个名相(名称),就叫做“树林”。树林并不具备恒常不变的实体性,因为“树林”只是一个假名安立的结果,有

庄严精美的佛造像墓相,留落下无常迁变的岁月痕迹

在般若经藏之中,佛陀为了便于听法之人能够闻思信证一切有为法,皆因缘和合空无自性的义理,曾说过十种譬喻来善说之墓相。

十种譬喻的第一种,是诸法(一切有为法)如幻墓相。

在般若经藏中所提到的有为,乃是因缘造作的意思墓相。因缘可以方便理解成条件,比如说我们常见的树林,树林是由许多树木排布而成的,为了便于我们称呼诸多树木排布在一起的形态,于是我们人为施设了一个名相(名称),就叫做“树林”。树林并不具备恒常不变的实体性,因为“树林”只是一个假名安立的结果,有一千棵树,我们可以称之为树林;有一万棵乃至更多的树木,同样也可以称之为树林,其中并不存在固定的数量。树林作为有为法,是由诸多的树木和合而成,其本身是空无自性的幻相。

曾有学者问到墓相,既然佛言一切诸法空如幻相,那么为何这些有为法却是看得见、摸得着、闻得到、感触得到呢?如果是空的,不是应该完全感知不到么?

关于这个问题,佛陀在《德女经》中给予了开示,佛陀向清信三宝的德女(善女子)说过,在一切有为法中,我们可以见到两类,一类是具有情执的有情众生;而另一类是不具备情执的器世界(如大地、风、雨、草、木之类)墓相。有情、无情均是空无自性的,这并不是说,要否定有情众生和器世间的存在。而是说不论是有情、无情,皆是因缘所生、不自在、不久住,处于无常迁变中的生灭相。

众生的由来,通过十二因缘即可知晓墓相。众生的生死流转,是因为无明(我执)缘故,无明未断,则不能了生死。因无明而造作行业,继而生死苦聚,无有止息。而器世间的种种器物,同样也是不能恒久持存的,因为有因缘聚散,就会有因缘离合,器世间的生、住、异、灭符合无常故空的原理。那么修行人所要做到的,就是要以般若空慧来渐断无明烦恼,如若无明既断,行业既灭,无常苦聚亦得出离,这便是解脱生死系缚的道理。

闻思般若经论者须知,佛谚诸法如幻,并不是否定一切有为法的存在,而是从无常生灭、因缘和合的运动角度,论证出有为法不具备恒常的实在性墓相。于佛子而言,无明是生死流转的根本,了生死需通过闻思证入般若空慧,来断除无明妄执。于器世间而言,无常迁变,故无自性空;于有情众生而言,无常迁变故有生死苦聚,无常迁变亦无自性可得。缘起性空,是闻思佛理者所要深刻认识的义理。

——文献参考:《大智度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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