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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城事】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〔2022〕30号:土地公公符咒

栏目:符咒 作者:道教符咒法事法术网 时间:2022-09-16 13:37:38
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〔2022〕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粤府土审(02)〔2022〕76号),将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边第十三经济合作社、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.758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公公符咒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广州分院建设项目土地公公符咒。 二、征收土地范围: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边村山前旅游大道南侧土地公公符咒。四至范围

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

穗花府征〔2022〕30号

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粤府土审(02)〔2022〕76号),将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边第十三经济合作社、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.758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公公符咒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广州分院建设项目土地公公符咒。

二、征收土地范围: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边村山前旅游大道南侧土地公公符咒。四至范围详见附图。

三、被征收土地情况: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边第十三经济合作社、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.7585公顷,其中集体农用地3.7585公顷土地公公符咒。

四、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:

1.批准时间:2022年5月10日土地公公符咒。

2.实施安排:请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边第十三经济合作社、第一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,于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,持权属证明、征地补偿协议等,到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8号赤坭镇人民政府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(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),办理产权注销登记,并将土地交付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土地公公符咒。

五、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粤府土审(02)〔2022〕76号)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土地公公符咒。

特此公告土地公公符咒。

附件:1.征地批准文件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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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征收土地方案.doc

3.征收土地公告附图.pdf

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

2022年7月8日

编辑:一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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