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城事】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〔2022〕29号:土地公公符咒
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
穗花府征〔2022〕29号
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(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粤府土审(02)〔2022〕75号),将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经济联合社、石岗村上升三四经济合作社、三东村三辄第三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经济联合社、罗仙村八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九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十三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十四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二十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.698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公公符咒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:蓝楹街(杜鹃二街黄槐路)工程土地公公符咒。
二、征收土地范围: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蓝楹街(杜鹃二街至黄槐路)段土地公公符咒。四至范围详见附图。
三、被征收土地情况: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经济联合社、石岗村上升三四经济合作社、三东村三辄第三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经济联合社、罗仙村八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九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十三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十四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二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.6987公顷,其中农用地0.3479公顷(耕地0.1453公顷、园地0.1566公顷、林地0.0063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397公顷)、建设用地0.2480公顷、未利用地0.1028公顷土地公公符咒。
四、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:
1.批准时间:2022年5月10日土地公公符咒。
2.实施安排: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经济联合社、石岗村上升三四经济合作社、三东村三辄第三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经济联合社、罗仙村八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九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十三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十四经济合作社、罗仙村二十一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,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,持权属证明、征地补偿协议等,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(地址: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)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(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),办理产权注销登记,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土地公公符咒。
五、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粤府土审(02)〔2022〕75号)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土地公公符咒。
特此公告土地公公符咒。
附件:
2.征收土地方案
展开全文
3.征收土地公告附图
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
2022年6月30日
编辑:一凡
法事类型如下:
01.化解太岁法事; 02.升官晋职法事 ;03.文昌考试法事; 04.偿还阴债法事; 05.开财门补财库; 06.助种生基法事; 07.催子受孕法事;08.开运转运法事;09.催财发财法事;10.化解童子法事;11.化解小人法事;12.小儿平安法事; 13.超度亡灵法事; 14.超度宠物法事; 15.超度婴灵法事;16.祈福许愿法事;
师父微信: fuyuntang8
师父微信: fuyuntang8
符咒类型如下:
01.财运符; 02.太岁符; 03. 回心符; 04. 护身符;05. 学业符;06. 开运符; 07. 桃花符; 08. 偏财符; 09 .小人符;10 .事业符;11. 去疾符; 12. 健康符;13. 平安符;14 .和合符;15.定制符;
师父微信: fuyuntang8